GB 30871-2014《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定义的易燃易爆场所是指:GB 50016、GB 50160、GB 50074中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乙类区域的场所。而本标准定义的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为:能够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气体、蒸气、粉尘等介质环境以及在高温、受热、摩擦、撞击、自燃等情况下可能引发火灾、爆炸的场所。这样修改既使得本标准中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危险场所范围更加宽泛,包含了原标准中的“易燃易爆场所”,强调了可燃粉尘环境,同时增加了可能导致火灾的场所。而且有些物质常态下不属于甲、乙类,但受热后可能会挥发或发生反应生成的新物质可能具有燃爆性,如在含硫的环境下,介质中会存在硫化亚铁,其在空气中受热会自燃引发火灾,这种场所也归为火灾爆炸危险场所。